“头等大事”枕业连锁加盟招商欺诈行为的投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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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 容:
“头等大事”枕业连锁加盟招商欺诈行为的投诉
同日下午,本人通过农行转给“头等大事”拽定的账号2000元,4月3日上午收到公司快件,内容有中央台的专题片一张15分钟,“头等大事”公司自制的宣传片光盘一张(实际没有任何内容,是个空白盘),合同两份,枕头辞典广告小册子一本,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、商标受理书复印件、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、健康选用产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。
本人详细看完资料后,发现该公司不可信,意识到可能上当受骗,便于4月4日下午3时给合同签字人凌风打电话,对有关事项提出质疑,同时本人请求退回公司全部资料,要求头等大事公司返还已收的2000元款项或扣除部分资料费后返还已交款项1500元,凌风则说所交款属于定金性质,拒绝退款。
本人认为“头等大事”公司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,其格式合同中的规定与网上的承诺不一致,属于欺诈行为,因本人不便到京,现特向贵局投诉,理由如下:
一、公司所寄的加盟合同并非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,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是程继林,而合同上的甲方签字却是凌风,在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,也无签字者身份证明的情况下,凌风的签字属于无权签字,该合同主体无效,一旦发生合同纠纷,“头等大事”公司可以不负任何责任。仅此,只要有一点法律常识的人就能看出该公司不可信。
二、公司加盟网站上写明:“对不便来京的客户,如有意加盟,可汇款2000元到公司指定帐户上,总部将名额保留一周,总部收到汇款后会及时将加盟合同书、加盟授权书、专卖店配货方案(实际没有收到)、专卖销售奖励政策一览表、公司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文件资 料一并特快专递给申请加盟商,申请加盟商可通过传真、网上平台办理加盟手续,同时请寄个人二寸照片两张存档”。网上并未注明2000元是不可返还的定金,可公司出具的收款凭证却变成了“定金”,且是一张未加盖任何企业公章的白条。加盟网上说的清清楚楚,“汇款2000元到公司指定帐户上,总部将名额保留一周”,即满一周后如果加盟者未订立合同,属于加盟方违约,则2000元不予返还,公司可以在原加盟者所在地另行发展加盟商。而本人在收到合同等资料后2天,即4日就向公司表示不加盟,并同意返还全部资料,未超过一周的期限,没有违约,公司应当返还2000元预付款。
在加盟网站上“头等大事”公司没有任何文字告知所付款项是不可返还的。等加盟者汇款后,公司单方将预付款开成“定金”收据,是一种欺诈行为。
三、公司在其“加盟政策”网页上明确承诺 1.2万元加盟费和0.6万元品牌保证金可按进货量返还,同时承诺加盟后可免费辅货1.8万元,按照一般理解,应是按批发价辅货,因为加盟者的目的就为了获得批发价格,否则还有什么必要加盟?但在寄来的合同上却变成了按“市场价”“免费”辅货1.8万元,且合同上并未标明价格,也未附价格清单,这就意味着加盟者交加盟费后,公司可以按最高的“市场价”将货物“卖”给加盟者,而加盟者却什么利益也得不到。公司的这种做法违背网上承诺,属欺诈行为。
四、在“头等大事”公司看来,加盟者在全部交清加盟费前,没有任何的知情权,完全任其摆布。按照公平原则,加盟者在交2000元预付款后,在正式订立合同前,有权知道加盟后的货物批发价格,只有这样才能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利润情况有一个合理的预测,同时加盟方也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协商,因为在此之前,公司并未将合同条款在网上公示,加盟者根本无法知道合同的具体条款。退一步讲,如果公司认定所交款项是“定金”的话,加盟者就更有权知道货物价格,公司也有义务对加盟者公开价格,因为加盟者知道货物价格后,如果认为价格不合理,决定不再加盟,就有失去定金的风险。而“头等大事”公司却要求加盟者全部交清1.8万元加盟费后才让加盟者“登录”后门网站查询货物价格,这对加盟者是不公平的。公司收了2000元,除了寄去几份连100元也不到的所谓资料外,什么也不做,加盟者出了钱,什么也得不到。这样的公司,谁能信任?如果继续交加盟的话,只能导致加盟者越来越被动。“头等大事”公司严重侵害了加盟者的知情权,这不是欺诈是什么?
五、在头等大事的网站上,罗列了“头等大事健康枕业连销管理总部”“特丽洁国际企业集团”“北京金手指科技有限公司”等企业名单,让加盟者误以为头等大事公司就是保健枕头的直接生产者,而合同上的甲方只是一个注册资金只有118万元的“北京金手指科技有限公司”,公司并不生产枕头,从寄来的资料上看不出头等大事公司和“健康枕业连销管理总部”“特丽洁国际企业集团”有什么关系,公司不生产枕头,而是从其它产家进货,再给加盟者,这必然会导致批发价格升高。因此,头等大事公司网站上的宣传是对加盟者的误导,这不是欺诈是什么?
本人认为,交给“头等大事公司”的2000元属于预付款性质,在约定的一周期限内,只要未达成协议,双方均可以退出,头等大事公司在扣除资料成本后,应如数返还已收的预付款。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人,否则就不能洗脱欺诈的嫌疑。
当然,在和头等大事公司凌风交涉后,我知道,很难返还款项,远离北京,为区区2000元,也不便于通过法律渠道解决,我只是希望各们网友不要轻信这个公司的网上招商承诺,避免更多的人对不负责任的承诺造成误解,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
另外,央视《致富经》栏目的专题报道,也使人们更加相信了“头等大事”公司的宣传,人们对央视的权威深信不疑,“头等大事”公司本应珍惜这个机会,不要为了区区2000元失去更多人的信任。
本人:E-Mail cihqing@sina.com QQ:523565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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