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好。2007年12月6日的时候,我的一个从上海到重庆的包裹到了,快递通知我去拿,我当时在上课,想等下课再去,结果他态度很差!说他要走了!叫我马上去!然后我叫了一个名叫黄志冲的朋友帮我去拿。
接着,我打电话给快递员,打算告诉他我是叫人代领的。我刚说完这个事,他就说“哦!那个人到了!已经领走了!”
我就奇怪,我连我朋友的名字都还没告诉那个快递员,他就说已经给了别人了!当我朋友赶到的时候,看了那张单,是一个姓何的人签收的。当时那个快递员也承认他失职。
但是后来又推卸责任。说不关他的事。
他又没有经过我同意,就把我的包裹交给一个不清不楚的人。
本来就应该是打电话和我确认好,是交给谁了,才给那人的。
现在又在拖延时间不肯赔偿。这有什么职业道德可言?
如果按照他这样办事的话,我随便看到一个包裹的名字就跟他说我是来带人领的,岂不是就可以很轻易地把别人的包裹取走?!?!
申通E物流 ,发货单号:268312511991,这种情况,请问是否应该由贵公司来赔偿?
【268312511991】跟踪记录
日 期
跟踪记录
2007-12-03 20:55
【上海宝山公司】的收件员【公司营业】已收件
2007-12-03 23:09
由【上海航空部】发往【重庆公司】
2007-12-05 12:39
快件已到达【重庆公司】 扫描员是【肖安菊】上一站是【】
2007-12-06 00:26
【重庆公司】的派件员【沙坪坝(023-65365105)】正在派件
2007-12-06 09:29
【重庆沙坪坝公司】的派件员【沙区-陈毅】正在派件
2007-12-06 10:26
快件已到达【上海航空部】 扫描员是【财务核查】上一站是【上海宝山公司】
2007-12-06 14:09
已签收,签收人是【何?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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